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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名被告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传销、非法拘禁案

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 : 佚名  发表时间 : 2019年10月18日  
    92人,一起成为被告,一起受审,这样的一个场面,不多见。最近,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
92名被告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传销、非法拘禁案

    提押,核对身份,安排人员护卫,要想把一个92名被告一起受审的案子,提起诉讼审判,并非易事。宜春市袁州区公检法三家,经过多次沟通协调,于9月15号和10月15号,两次开庭审理此案。

 

92名被告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传销、非法拘禁案

   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,这个92人的传销团伙成员陆某、黄某、李某、周某、蔡某等人,从2011年底开始,成为非法传销组织的分支,为逃避打击,2018年8月,分支全体人员迁至江西宜春市袁州区。

    该传销组织直接以诱骗的方式,将人骗至传销窝点,而后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形式,强迫他人加入非法传销活动。从检方提供的公诉材料看,这个传销组织人员众多,组织严密,传销头目经常不定期开会讨论传销所谓业务,非法获利金额巨大。

   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罗珊珊介绍,这个传销组织分为五个层级,组织严密,10余名头目经常不定期开会讨论传销组织的具体事宜。

    在传销窝点内,被告人各司其职进行传销活动,非法获利有300余万元。 


    2018年12月11号,该传销组织在袁州区某酒店召开晋升会时,被公安机关一锅端, 89人当场被抓,另有3名头目于2018年12月27号、2019年1月7号归案,至此,92人的非法传销团伙成员悉数落网。

     经过长时间的取证、审理,法院审理终结后,判处陆某等14名被告九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20万至6万不等的罚金,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余78名被告一年十一个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