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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朋高科”传销人员非法获利万余元被处罚

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 : 佚名  发表时间 : 2020年04月23日  

尚朋高科”传销人员非法获利万余元被处罚

蒋德胜反传销爱心互助网

 

金融智商税4月21日获悉,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(以下简称:柯桥区市监局)近日对外披露了一起传销行为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金融智商税了解到,王某兴因参加“尚朋高科”传销的违法行为触犯相关法律规定,被柯桥区市监局处罚。

尚朋高科”传销人员非法获利万余元被处罚凌晨四点多,柯桥区市监局办案人员还在

经查明,2019年01月,王某兴由钱某某介绍注册 “尚朋高科”电商网站的会员账户。而后,王某兴在2019年1月18日投资1438元在“尚朋高科”电商网站购买Mega Defends X 极致抗氧化至尊产品。

同年2月26日,王某兴又投资1153元购买TeeTek套组、Mega Defends X 极致抗氧化至尊二款产品;之后王某兴在同年的4月29日、5月9日、6月6日、8月18日分别投资860元购买“尚朋高科”软件:Qio网路电话通话点数6000点、TeeTek套组。

另查明:“尚朋高科”电商网站会员分为非活跃的电商推广人、活跃的电商推广人、专员、主管、经理等层级。截止查获之日,王某兴达到过的最高层级为ASR主管1级,且王某兴自述推荐其妻子陶某某、女儿王某某等5人注册成为会员。

后经柯桥区市监局查实,吕某某为专员1级、余某某为活跃的电商推广人,分别通过王某兴介绍在2019年2月份,支付838元成为“尚朋高科”会员。其中,王某兴替余某某垫付了三个月的费用。

据王某兴在“尚朋高科”上的账号显示,在2019年3月到8月期间,王某兴共获得奖金11070元。

柯桥区市监局认定,王某兴的行为构成了《禁止传销条例》所指的传销行为。针对王某兴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的规定,建责令王某兴停止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1500元。[此文来源金融智商税,版权归原作者,如侵权,请联系删除]